:公共設施是指公寓大廈住戶共同使用的設施,例如樓梯間,電梯間,屋頂突出物,共同出入口及門廳,管理員室,防空避難設備,裝卸停車空間,機電設備空間及社區居民使用的活動中心等.
共同使用的公共設施面積在辦理登記時,是按照區分所有權人所有專有部分面積比例共同分攤持有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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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malla03277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